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
发布时间:2021-02-20 03:50:53 点击数:331
商标撤三:商标撤三”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。“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”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,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,但是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,一定要注意商标是否存在这种情况。如果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,很有可能被竞争同行递交撤三申请而撤销该商标。所以商标注册后一定要及时使用,并适当保存使用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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